专业诚信,竭诚为您服务!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合同纠纷

分享到:0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委最近联合出台了《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记者于该办法实施前在基层走访发现,部分房产中介暗藏哄抬价格损害顾客利益等“三类侵权乱象”,应该引起警惕并小心防范。

推荐阅读:

二手房纠纷如何处理

  二手房定金合同纠纷 如何维权

  2011二手房交易经典纠纷

侵权乱象一

  “房源共享”成潜规则。今年初,辽宁省沈阳市市民甘梅在网上贴了一则租房信息,然而几天后吃惊地发现,当地多家房产中介机构把联系方式修改后,将她的租房信息占为己有。沈阳市泰山路上的一家房产中介负责人透露,“房源共享”已成为行业的“潜规则”,因为中介的业务员不可能每天都往外跑找房源,所以只能“串生意”,谁不“串生意”就会被孤立,很难生存下去。

侵权乱象二

  哄抬价格损害顾客。记者在辽宁省几个城市调查发现,由于房源可以一房多处挂牌,导致很多中介为了抢生意,不惜通过加价、内讧的方式揽生意。中介在这个过程中不需要支付任何代价,甚至可以取得更高的佣金,买家的利益无形中受损。许多购房者经常吃这方面的亏。

侵权乱象三

  联合炒房助推房价。知情的购房者反映,新房附近的中介往往能寻觅到一些所谓的内部房源,这些房源中介自称是楼层好、位置好,但是购买时必须支付一定的好处费。对此,沈阳市泰山路上的房产中介负责人还透露,比哄抬价格更厉害的是中介与开发商联合炒房,这种“内部房源”大多是开发商给中介“寄卖”的产物,在房价上涨时,开发商如果不愿意销售过快,就会把一部分房源挂到中介,进行迂回捂盘。于是,人为制造出来了供求不均,往往能大幅拉动下一次开盘的价格。

  房地产中介行业因准入门槛低,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监管难度较大,难免出现违规,甚至损害购房者利益情况的出现。比如,一些没有证的小公司挂靠在有证的公司就能经营,有的独立经纪人进行私下交易,极个别的挂靠家政公司打擦边球无证经营,这些都是目前中介存在的主要问题。

  沈阳市房产局的相关人士表示,《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最大的功能是规范行业秩序,其提高了房产中介经纪人的认定标准,也提高了房产中介的准入门槛,势必会给房产中介行业带来一次大清洗,正规的公司会做大做强,操作不规范的房产中介将被淘汰。

  ●链接重庆房屋租赁“价涨量增”

  据新华社重庆3月6日电一段时间以来,重庆市主城区商品房市场在国家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的作用下出现低迷,而房屋租赁市场却一反常态,呈现“价涨量增”的局面,租金上涨幅度在5%-30%之间。

联系方式CONTACT INFORMATION

  • 尹庆军
  • 手机:13692319787
  • Q 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微信:qingjun7723
  • 邮箱:271340153@qq.com
  •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御海湾10栋天润中心1106室